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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組織章程

大德工商113學年度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工作組織章程

 

壹、依據:

一、教育部「性別平等教育實施方案」及「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要點」。

二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.12.11.修正公告辦理。

三、依學生事務處年度工作計畫辦理。

 

貳、目的:

一、增進本校教師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育輔導知能,有效協助學生面對問題與解決問題。

二、透過輔導教育提昇本校學生對性別歧視、性騷擾、性侵害預防及緊急應變能力,防範性騷擾、性侵害事件發生,以達到「零傷害」的目標。

三、經營一個性別平等、安全的教育環境,達到「性別教育參與機會均等」、「零受害」的目標。

四、建立學生正確性觀念,充實性知識,促進心理、生理之平衡發展,以臻於性別相互尊重之目的。

五、統合社區、學校、教師的力量,共同防範性侵害工作,以達到性別平權目標。

六、營造「健康、人文、創新」的性別平等學習願景。

 

參、實施對象:本校全體教職員工、學生,並邀請學生家長共同參與。

 

肆、組織與職掌:

一、依據法令組織本校「性別平等教育暨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工作小組」簡稱【性平委員會】,由校長擔任召集人,督導性別平等教育暨性侵害防治工作之推展,並遴選執行秘書一人,統籌各項業務之執行,其性平委員包括:校長、教務主任、學務主任、總務主任、輔導主任、教官室、會計主任、實習主任、人事主任、進校主任、教學組長、體衛組長、訓育組長、輔導組長、圖書組長、特教組長、教師代表、職員等相關人員(如附件:名冊)。

二、各項任務編組如下:

()教務處:積極規劃全校性別平等暨性侵害防治教育,並研發相關教材教法,協助本校教師改進教材、教學態度及方法,避免性別的歧視,創造性別教育參與機會均等的學習環境。每一學年度每一學生至少接受四小時以上之性別平等教育課程。

()學務處:成立受理中心的窗口-生輔組並規劃;性別平等暨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教育宣導相關活動,每學年度至少辦理一小時以上之性害防治教育之各項宣導活動。因應需要亦結合校內外人力,成立「調查小組」。

()總務處:佈置性別平等空間暨安全環境的建立與維護。維護校園的物理環境,減少學生受危害之環境因素。

()輔導室:性別平等暨性侵害教育防治教育的諮詢及學生輔導工作。受理教職員工性別歧視、騷擾、性侵害治教育之諮詢及安置與輔導遭受性侵害之學生,並辦理教師相關的研習活動,每學年度兩次以上。

()全體教師:對學生性別平等暨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規定,教育的實施,並主動舉報可能遭受性騷擾性侵害或性霸凌的學生。教師應不斷的再教育理念、教材設計、教學型態、教學方法上反省、改進;避免造成性別角色的刻板印象或性別歧視。

()全體同仁:對本校全體學生需性別平等對並善盡保護之責。對於任何校園中,正在發生的害事件,必須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,如遏止、校安緊急通報等。

伍、實施方式:

一、教職員工及家長方面

由學務處統籌辦理,各處室協辦,利用影帶收視、出版校刊專欄刊物、專書選讀、教師進修研習、親職講座等方式,採定期、不定期實施時事教育及宣導等各種方法,辦理本校教職員工及家長在性侵害防治、性別平等的教育工作上有所認識之研習。

二、學生方面:

()依相關性侵害防治規定,本校每學年需對全體學生實施四小時以上性侵害防治課程,課程由學生事務處處進行規劃,利用週會、團體活動、班會、空白課程等課程配合,及導師時間或彈性應用時間等進行宣導活動。

()除了由教務處安排正常課程進行融入的教學以外,學生事務處、輔導室得依工作職掌的權責範圍內,規劃如「性侵害防治宣導週」等相關的宣導活動。

陸、課程內容:

一、性別平等及性侵害防治教育宣導課程內容如下:

()性別平等之教育。

()正確性心理之建設。

()對他人性自由之尊重。

()性侵害防範之認識。

()性侵害防範之技巧。

()性侵害危機之處理。

()其他與性別及性侵害有關之教育新知。

柒、通報及處理:

一、本校全體教職員工及家長、社區人士:發現疑似性侵害事件立即通報學校學務處生輔組受理,並主動進行事件真實性的確認,如事件屬實,需進行依『性平事件處理機制流程』召開性平會議。

二、學務處:為維護學生的安全,學務處需成立申訴受理中心,以及成立「危機小組」,至少包括學務處、輔導室、教官室、健康中心相關業務人員,校長召集人,學務主任為執行秘書,並得設對外統一發言人一職。

三、輔導室:安置遭受性侵害的當事人,進行必要的個別輔導工作,若情況嚴重時,則進行轉介工作。為維護當事人的權益,當事人在接受警方偵訊時,輔導室得協助學務處處理警方偵訊事宜。除了對當事人進行各項服務工作外,如果事件的發生對班級或學校學生產生了負面的衝擊,輔導室必須進行班級或全校性的團體輔導。

四、教官室:採取任何可能的措施,如巡查校園,全力保障學生的安全,在必要時須向警方報案,並協助警方處理後續相關事宜。性侵害事件發生後,先通知家長、導師,再依程序向相關單位通報:包括雲林縣政府社會處、性侵害防治中心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校安中心等。

五、健康中心:平日應與大型醫院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,當性侵害事件發生時,對當事人採取立即且必要的醫療及照護措施,若有採證的需要時,需協助當事人進行驗傷等工作。

六、總務處:若性侵害的地點在校園內,現場物理環境的改善或改建,應立即的加以處理。

七、本事件之個案處理過程,均須多以保密『當事人(行為人/被行為人)』。

 

捌、本計畫經校長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辦理。 
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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